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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波水电站生活污水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7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生活污水处置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生活污水处置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昌波水电站的生活污水处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现场生活办公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50m/d)、索多西业主建设管理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120m/d)、首部枢纽施工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400m/d)、厂区枢纽施工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600m/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土建设施(含调节池、中水回用水池、综合设备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和计量井等)施工。同时,还包括各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4套美观型移动环保厕所和1套智慧型移动环保厕所采购、安装和调试,各营地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移动环保厕所,各营地化粪池、移动环保厕所残渣清运,首部枢纽施工营地、厂区枢纽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5套移动环保厕所拆除清理及运离现场等工作。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控制指标。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的合同计划工期为2024年05月01日至2031年02月2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具体工期要求如下:(1)土建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2)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计划工期: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3)运行维护期:2024年09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4)系统拆除离场时间:2031年2月28日前。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1/20-SG-00401

生活污水处置工程

昌波水电站业主营地和承包商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维护及系统拆除;生态环保厕所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即现场生活办公营地、索多西业主建设管理营地、首部枢纽施工营地、厂区枢纽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土建设施施工,各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4套美观型移动环保厕所和1套智慧型移动环保厕所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1000

本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土建设施

现场生活办公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50m/d)、索多西业主建设管理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120m/d)、首部枢纽施工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400m/d)、厂区枢纽施工营地(设计处理污水量600m/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土建设施(含调节池、中水回用水池、综合设备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和计量井等)施工。

(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商检、验收、调试

各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参数详见表3-4~表3-7)、运输、安装和调试,4套美观型移动环保厕所(参数详见表3-8)和1套智慧型移动环保厕所采购(参数详见表3-9)、运输、安装和调试。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现场生活办公营地、索多西业主建设管理营地、首部枢纽施工营地和厂区枢纽施工营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维护、检修、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出水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水回用措施,不外排。移动环保厕所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和化粪池残渣清运等工作,确保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控制指标。

(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拆除

首部枢纽施工营地及厂区枢纽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5套移动环保厕所拆除并运离现场。

项目概况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为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级规划“一库十三级”中的第11个梯级电站,其上一梯级为苏洼龙水电站,下一梯级为旭龙水电站。工程所处河段为南北向(自北向南流),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周边主要城市有:北向的巴塘县,南向的德荣县,西向的芒康县,东向的乡城县、稻城县。工程坝址距巴塘县86km,距康定市546km,距成都市812km。昌波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水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水库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3。本工程施工筹建期1年,施工准备期3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年3个月,工程完建期6个月,第一台长引水机组发电工期为5年6个月,施工总工期6年。

施工区规划了首部枢纽施工区、引水隧洞施工区和厂区枢纽施工区3大施工区,施工区内共设置2处业主营地(高峰期人数现场生活办公营地:150人;索多西业主建设管理营地:600人)、2处承包商营地(高峰期人数首部枢纽施工营地:2500人;厂区枢纽施工营地:4000人),拟对4处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指标为COD、BOD5、氨氮、粪大肠杆菌群等,浓度COD:45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活污水处置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置相关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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