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至2026年度机房维保及机房设备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编号:ZC202402002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4020024(代理机构编号:GZSW24175FG1076) 项目 预算金额:21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具体包组划分如下: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包含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属性:服务类。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服务期:①设备改造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项目涉及的货物内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进行签收,设备经采购人签收后6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维保期自设备改造部分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至少3年。②机房维保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除设备改造部分以外)。 (3)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 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 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 方式2:线上购买,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2024年3月29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购标截止时间 2024-04-08 17:3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22 10:00:00 在线报名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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