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年中川铁路监测室补强整治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LZGTSSDZCTLJCSBQZZGC
1.招标条件
根据《关于2024年电务系统业务外包项目审查的纪要》(电信函〔2024〕9号)相关要求,批准实施2024年中川铁路监测室补强整治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成本,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中川铁路监测室补强整治项目。
2.主要内容:信号监测室墙面整修、地板整修、照明整治、监测室工作台整修、信号电缆间整治、信号监测室标牌补齐等工作,详见附件“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中川铁路监测室补强整治项目工程量表”。
2.2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1.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1.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3.1.6投标人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7投标人应当提供2年内独立完成同等业绩能力的证明(中标合同),并具有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等施工经验。
3.2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3.3根据《关于修订〈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则因自身的原因而是合同被解除。
3.5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或不曾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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