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金融网点配备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受业主的委托,现对其“聊城市 金融网点配备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投标人,有关事宜如下:
一、
二、
三、项目名称:聊城市 金融网点配备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
四、招标编号:0677-F240413-072
四、项目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有效服务时长 | 控制价(元) |
1 | 大堂引导员 | 本科学历:测算有效时长单价为:6.3648万/12月/26天/8小时=25.5元/小时。 | 25.5元/小时 |
专科学历:测算有效时长单价为:5.8656万/12月/26天/8小时=23.5元/小时。 | 23.5元/小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单位;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3.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有固定办公地点;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外包费用增值税发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8.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9.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1.目前已经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承揽公司投标将被拒绝;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六、招标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 ;
开户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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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