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贵金属冶炼工程建安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年处理铅阳极泥2000t/a(干基,湿基2458.81t/a)贵金属冶炼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有:原配料区域、阳极泥还原炉系统、跑锑炉系统、真空炉系统、分银炉系统、铋还原炉系统、铋粗炼系统、银电解系统、金回收系统及相关的烟气收尘、烟气处理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辅助、公用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贵金属冶炼工程建安工程施工
2.1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贵金属冶炼工程建安工程施工
2.2项目类型: 建安工程
2.3项目概况:
年处理铅阳极泥2000t/a(干基,湿基2458.81t/a)贵金属冶炼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有:原配料区域、阳极泥还原炉系统、跑锑炉系统、真空炉系统、分银炉系统、铋还原炉系统、铋精炼系统、银电解系统、金回收系统及相关的烟气收尘、烟气处理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辅助、公用设施等。
2.4项目地点: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 涉及本项目的建安工程(含防腐工程施工)。
2.6 工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2.7 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工程设计要求。当合同、规范、设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本工程应达到最严格的质量标准;
2)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65%以上,②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③试验检测资料、产品合格证、各种检查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各种混合料的级配试件合格率100%,④竣工资料编制及时、图文(含照片视频,视频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拍摄)齐全、规范,数据记录真实可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贵金属冶炼工程建安工程施工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同时具备建筑和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投标人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建安工程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纳入安全、环保、税务、诉讼等相关惩戒、失信企业名单,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安工程或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身份证、符合住建部双签名要求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至今)应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须载明项目经理姓名)。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并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确需更换或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5.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5.3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必须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严禁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并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及人员的身份证、安全管理资格证)。
备注: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暂未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应提供其他类型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并承诺:一旦中标,定将在6个月内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且连续12个月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较大处罚(处罚金额2万元及以上),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审查发现存在相应情况的,否决有关投标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09:00至 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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