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山镇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裴山镇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易发改【2024】74号、易招核(2024)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现状水泥混凝土道路后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包含舍龙城村道路硬化和西罗村道路硬化。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3.1.5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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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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