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消防系统维保及专职消防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乌海发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南侧,装机 2×330MW,2005年投运;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装机2×300MW,2007年投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装机330MW+300MW,2006年投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装机 2×300MW,2006年投运;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装机4×200MW,1993年陆续投运,为提升消防系统健康水平,确保消防系统可靠运行,拟对五家发电单位消防系统维保及专职消防队服务工作进行外委。
2.2服务地点:乌海发电厂、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其中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维保服务期为2024年9月3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签订时间以各项目单位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间项目单位可以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项目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方需至少配置21名消防维保人员,28名消防专职队员,完成5家发电单位(临河电厂包含新能源场站)消防系统维保及专职消防队服务工作。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由5家项目单位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企业信息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完成备案登记,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附查询截图)。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火电厂消防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业绩(含首页、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8日9:00时起至2024年5月14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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