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24年研发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
1.4 采购模式:专项采购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项目类别:工程类
1.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施工工期:合同签署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工。
1.11实施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
1.12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新研发中心一、二楼装修(成品隔断机制岩棉彩钢板隔、玻璃隔断墙、吊顶天棚、抹灰面油漆、吊顶天棚彩板门彩钢板双开门(带视窗))、暖通工程(抽风、排气、净化设备等)、电气工程(配电箱、普通灯具、照明开关、应急灯、配线、配管等)、消防工程(消火栓改造、消防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防排烟等)等,并出具正式装修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
1.13项目规模:项目估算金额为3176025.27元。
1.14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最终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为招标人提供研发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等相关工作。
2.2标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的,不区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费率) |
拟中标单位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2024年研发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 |
1 |
317.60 |
90% |
1 |
1 |
合计(万元) |
317.60 |
采购范围及标的
1、招标工程量详见附件一:2024年研发办公场地装修工程量清单和附件二:2024年研发办公场地装修初步设计图。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内容 |
工程施工限价费率 |
备注 |
1 |
2024年研发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 |
为招标人提供研发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验收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新研发中心一、二楼装修(成品隔断机制岩棉彩钢板隔、玻璃隔断墙、吊顶天棚、抹灰面油漆、吊顶天棚彩板门彩钢板双开门(带视窗))、暖通工程(抽风、排气、净化设备等)、电气工程(配电箱、普通灯具、照明开关、应急灯、配线、配管等)、消防工程(消火栓改造、消防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防排烟等)等,并出具装修设计效果图。 |
90 % |
备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2.3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工程施工费率在90%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如投标费率低于80%(不含本身)的都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相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4计价依据:
(1)本工程预算主要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广东)》、《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2) 税金费用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
(3)乙供未计价材料价格(不含甲招甲采部分):工程招标发布前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最新信息价计取材料价乘以工程施工中标费率,与中标人采购发票价比较,取低者作为结算价。若材料(或设备)没有上述信息价的,执行市场价格或厂家报价,经招标人审核后确认合理的市场价格乘以工程施工中标费率,与中标人采购发票价比较,取低者作为结算价。
2.5结算方式
(一)工程施工费=(实际施工费-对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标费率+对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实际施工费指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按施工费计价原则,按实际工程量为依据计算的施工费(含乙供设备材料),计算依据:竣工图、招标文件包含对应工程施工费的招标范围、计价依据组成方式。竣工图工程量费用范围:除甲招甲采的设备材料外的所有招标范围内容。除非下述情况外,经批复的施工图变更部分工程量费用一概不调整:
1)招标人要求变更建设规模、修改主体设计方案(需经审批程序确认);
2)招标人对招标范围的变化;
3)竣工工程量较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程量增(减)超过3%(不含本数)引起的施工费变化。
(二)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由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审核并经招标人审定。第三方结算审核基本收费部分由招标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由中标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招标人支付给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中标人无需开具效益费发票,效益费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执行。
(三)付款阶段:分四期支付
1、首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中标人的书面申请,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满足后支付合同暂估总金额的30%。
2、进度款:整项工程完工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书面申请,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满足后支付合同暂估总金额的40%。
3、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招标人和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工程结算款,结算款=工程结算总金额*97%-已支付的首付款-已支付的进度款。
4、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2年后且无质量缺陷或瑕疵,支付工程结算总金额的3%。
(四)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汇款以人民币结算。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支付申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发票、请款通知书、进度确认表、工程量签证单、验收单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迟延支付相应价款,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招标人收到书面支付申请材料及正式发票,审核确无误后45个工作日内安排支付。
(五)结算时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满足招标人税票需求的则由招标人扣回差价。例如:实际提供3%的增值税专票,则最终结算金额(含税3%)=【原审定应结算金额(含税9%)∕1.09】×1.03。
其他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相关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身份证明文件。
3.4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标的)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若投标人被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6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投标人,在处理期内对尚未完成评标、评审的(招标与非招标项目),否决其投标、参与评审的资格;对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成交或成交资格。
3.7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涉及资质证书延期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延期公告截图)。
3.10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①持旧证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持新证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涉及资质证书延期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延期公告截图)。
3.1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2023年财务报表。
3.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7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