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火电厂生产项目汽轮机高、中压缸联合启动方式改造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扬州第二发电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火电厂生产项目汽轮机高、中压缸联合启动方式改造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扬州第二发电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28日内完成项目。
2.6 招标范围:完成扬州第二发电厂2号机组汽轮机高、中压缸联合启动方式改造,能够实现汽机冲转至带60MW负荷逻辑自动,含本体和旁路工艺方案编制、逻辑组态、配汽方式、胀差等参数核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调试或试验或控制优化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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