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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草滩村主路、草滩村支路)工程询比公告

   日期:2024-05-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草滩村主路、草滩村支路)工程询比公告1、询比条件本询比项目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草滩村

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草滩村主路、草滩村支路)

工程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草滩村主路、草滩村支路)工程已由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24)225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草滩村主路、草滩村支路)工程

1.2采购项目编

1.3最高限价(采购控制价):243.5502万元;

1.4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5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荣工程项目管理 ;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该项目路线全长6.189km,路面处治长度6.189km。包括路基、路面、交安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1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民和县草滩村主路、草滩村支路(经度102.86370366,纬度35.86855963);

3、成交人资格要求

3.1成交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成交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质条件: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成交人须知附录要求。

3.2成交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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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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