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西瓦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执勤设备设施完善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拉西瓦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执勤设备设施完善项目
合同编号:LXW-FY-[2024]第16号(总111号)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4-05-01-465
买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拉西瓦发电
黄河水电物资 受委托就拉西瓦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执勤设备设施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根据拉西瓦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新时代执勤安保建设标准及相关条令,通过设备设施隐患排查,现存在设备设施建设不健全,已安装的设备老化、通信中断、设备不兼容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为确保执勤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目标单位安全稳定,现需对拉西瓦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执勤设备设施进行完善。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拉西瓦水电站驻站武警中队执勤设备设施完善。
1.2.2主要工作内容
完善监控及报警信息系统、供电设备及网络建设;
搭建会议平台系统;
完善营区照明设备。
搭建
建设模拟仿真训练系统及软件;
其他安防设备、设施升级。
如果构成所有本项目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及软件在“主要工作内容”以及“设备报价表”中没有提及,但对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和设备报价之中。
1.2.4项目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本项目总工期120天,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到货后6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设备、配装配件的整批次现场交付(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软硬件)的整批次现场交付。
(2)交货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2项与电子智能化安全防范相类似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体现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5月28日14:30时在拉西瓦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未进行现场踏勘,不予进入资格后审)
1.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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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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