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IBC电池及组件升级改造项目AGV及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分公司国内第一条N型IBC电池及组件生产线,该生产线目前生产M6(166mm×166mm)规格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年产能均为200MW。为了持续保持我公司技术领先优势,适应市场对高效/超高效电池及组件的需求,拟定对西宁IBC电池产线进行电池技术升级,使产品效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保持公司电池和组件技术的先进性。因产IBC电池产线工艺升级改造后,需采购3台AGV小车及1台充电桩设备实现物料的自动传输。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采购3台AGV小车及1台充电桩设备
项目涉及设备所需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在安装期间和质保期内进行改造模组相关零配件损坏由厂家免费提供。
1.2.2投标人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所采购3台AGV及1台充电桩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3台AGV及1台充电桩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提供配套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3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IBC电池制造分厂设备安装现场。
(2)交货时间及方式:本项目总工期60天。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车下交货,交货后1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若项目现场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相应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自动化设备或机电设备或通用设备的生产企业。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10台及以上AGV设备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20日18:00时至2024年5月27日0:00时。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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