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1. 招标条件
本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2 规 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
2.3 标段划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招标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5 服 务 期: ①综合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自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上线;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自开始实施起365天内完成上线。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由系统建设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包括综合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会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与系统集成三部分组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自主研发的档案管理软件产品,且拥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金融行业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尾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内容页的关键页、签订日期页等有效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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