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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2024 年-2026 年化学药品采购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贵州黔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公司)现装机规模为 2*600MW 亚临界 机组,1#、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 1 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入商 业运营,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投入运行。厂址位于贵州 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距沪昆高铁铜仁南站、三穗站均只有 30 余分钟车程,距沪昆高速路青溪出 口约 1.5km,交通十分便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I 标段药品:氨水、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杀菌灭藻剂、磷酸三钠、氢 氧化钠和氢氧化钾。

II 标段酸碱:93%浓硫酸、98%浓硫酸、氢氧化钠(液碱)和盐酸。

2.2.1 此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根据招标人的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货, 最终供货总量以合同期内电厂生产实际需求量为准。

2.2.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硫酸和液碱采购单 价和供货单价随国家统计局月平均单价浮动,其余化学药品为固定单价,如现场 使用量偏低,投标人不应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2.2.3 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供货要求。

2.3 工期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提出,氨水、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 胺、杀菌灭藻剂、磷酸三钠、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168 小时内到厂;93%浓硫酸、98%浓硫酸、氢氧化钠(液碱)和盐酸要求投标人在 接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到厂。

2.4 交货地点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黔东火电厂指定地点。

2.5 合同执行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资质条件:

I 标段药品、II 标段酸碱投标人通用资质:

3.2.1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厂家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2 投标人具有销售危化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II 标段酸碱投标人特需资质:

3.2.3 投标人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硫酸、液碱和 盐酸。

3.2.4 投标人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火电厂用化学药品相关供货业绩证明,需同时提 供联系方式可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 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 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6 其他

3.6.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 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 代理商投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 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3 月 11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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