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高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东区、附属设施和高压迁移工程)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3]25号、34号、36号、38号、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校区总建筑面积440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各建筑单体建设,路面硬化、管网铺设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4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4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乙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文件要求。 注: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以下文件。文件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号。 3.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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