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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民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概况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备案编号:BUYPLANSP[2024]00915),拟对

民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概况

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备案编号:BUYPLANSP[2024]00915),拟对民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服务)2024-120号

项目名称:民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民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经信用中国 、中国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不能以 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并与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公采数通信息技术 联系。 联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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