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综合业务楼消防水池购置及安装项目(二次)已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委托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业主综合业务楼消防水池购置及安装项目(二次)。
2.2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业主综合业务楼消防水池购置及安装,协助建设单位在当地住建部门消防报建及验收手续的办理等,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采购项目设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协助建设单位在当地住建部门消防报建及验收手续的办理等。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含施工、交货及安装):60日历天(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6.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出具承诺);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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