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330MW、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供货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施工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项目,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项目。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项目,在#1、#2、#3、#4封闭煤场的上部检修通道处安装固定式盘煤仪,保证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实现煤场全覆盖自动盘煤,以三维图形的方式全面、直观、实时、动态展示煤场外观、体积、重量等状态,数据兼容厂内燃料管理系统、山东公司燃料管理平台、FPM等指定系统并预留接口,可为后续的数字化煤场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实现对煤堆分层、分堆测量与展示。在煤场动态变化过程中匹配燃煤的煤种、煤质、重量、存放时间、供应商等信息后,通过标签形式在三维图形上展示并形成分层、分堆多属性煤场数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5项煤场(单一煤场储煤10万吨及以上)盘煤系统项目合同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质量验收证明,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9.资质/能力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盘煤软件系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05 17:20到2024-09-1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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