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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海悦项目施工

   日期:2024-1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海悦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瑞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海悦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比例为40.71%企业自筹和59.29%银行贷款。 并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外网等公用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1.195,绿地率35.03%,共设置机动停车位497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4个地下停车位483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669个。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7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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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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