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叶实业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服务出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ZB022-2024/GSZXZB-24009-008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概况: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公司工业危险废物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要求,依法合规处置生产、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
因标的物具有再利用价值,故本次招标处置为有偿处置。
2.3 招标范围:兰州三叶实业 危险废物络合脱氮残渣利用处置服务。
2.4 服务
2.5服务期限:一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危险废物经营
3.1.1投标单位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单位具备由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3.1.3投标单位具备由政府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该人员须持有由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有效说明文件 。
3.4业绩要求:
近三年 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的危险废物处置业绩 ,且处置量在100吨或处置金额1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相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3.6其他要求:
3.6.1被兰州三叶实业 或兰州中陆化工集团 、兰州石化公司等上级单位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被处罚的投标人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所提供的利用处置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
3.7相关要求:
3.7.1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须提供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3.7.2具有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需满足招标的服务期限。
3.7.3为响应危险废物“非必要不跨省”利用就近处置转移处置的要求,原则上不接受跨省处置。
3.7.4提供所有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盖章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证,项目单位承办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4.2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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