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b/a \nalign=\"center\" \u0026nbsp; \n\nol\n\tli align=\"left\" a name=\"bookmark86\"/aa name=\"bookmark83\"/aa name=\"bookmark84\"/aa name=\"bookmark82\"b, 招标条件/b/a/li\n/ol\n, 本招标项目,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工程监理, 已由u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u以u《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21〕152号)、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020-440100-53-01-086286)备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白云区空港车辆段及周边土地收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空港车辆段安置区建设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复函》/u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u广州地铁集团 /u,建设资金来自u政府筹资及企业自筹/u,出资比例为u财政投资20%、企业自筹80%/u,招标人为u广州地铁集团 /u。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n\nol start=\"2\"\n\tli align=\"left\" a name=\"bookmark91\"/aa name=\"bookmark89\"/aa name=\"bookmark88\"b, /aa name=\"bookmark94\"/aa name=\"bookmark93\", lang=\"EN-US\" 2.1/a, 招标项目情况 \n, lang=\"EN-US\" 2.1.1, 招标项目名称:u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工程监理/u \n, lang=\"EN-US\" 2.1.2, 工程建设规模:u本工程范围为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55115.56㎡,计容面积约为139864.82㎡,总建筑面积约为208268.36㎡。其中:高层住宅23~24层,建筑高度约为70.95~73.95米;公建配套面积为8114㎡,包括9班幼儿园一所、面积为2160㎡;架空层、地下室等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67414.75㎡。建筑密度\u0026le;26.86%,绿地率\u0026ge;38.30%。工程总投资116831万元。采用装配式建筑、全部建筑须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建设要求(最终以政府审批要求为准)。/u \nu, (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及投资为准。)/u \n, lang=\"EN-US\" 2.1.3, 工程建设 包含监理服务期内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对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协议书、合同等提供相应管理和监理服务。/u \n, lang=\"EN-US\" 2.2.3, 监理服务期限:u从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u \n, lang=\"EN-US\" 2.2.4,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u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u \n, lang=\"EN-US\" 2.2.5,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含税):u, lang=\"EN-US\" 11,454,759.80/uu, 元/u \n\nol start=\"3\"\n\tli align=\"left\" b, 投标人资格要求/b/li\n/ol\nalign=\"left\" , lang=\"EN-US\"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na name=\"bookmark97\", lang=\"EN-US\" 3.1.1/a,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u工程监理综合资质/u或u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u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n,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n,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u0026rdquo;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u,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u,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n, lang=\"EN-US\" 3.1.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n, lang=\"EN-US\" 3.1.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u(或市场监管)/u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n, lang=\"EN-US\" 3.2, 本次招标u不接受/u联合体投标。 \n, lang=\"EN-US\"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u2006年4月1日/u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u房屋建筑/u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b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b。 \n, lang=\"EN-US\" 3.4, 其他要求: \nalign=\"left\" ,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nalign=\"left\" ,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nalign=\"left\" , lang=\"EN-US\" /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
ntent ost_8073953.html, )。 \nalign=\"left\" ,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nalign=\"left\" , ④, 本公告发布时,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 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 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注: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拟投入的人员含有被拒绝的个人则该投标人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nalign=\"left\" ,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nalign=\"left\" ,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n\nol start=\"4\"\n\tli align=\"left\" a name=\"bookmark99\"/aa name=\"bookmark101\"/aa name=\"bookmark98\"b, 招标文件的获取/b/a/li\n/ol\n, lang=\"EN-US\"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u11/u月u26/u日u20/u时u00/u分至2024年u12/u月u17/u日u10/u时u30/u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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