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平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山县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平台项目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监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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