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HJTL-YHJCX)
1.招标条件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围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浩吉铁路股份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浩吉铁路股份 为满足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顺利进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入围采购。
2.2招标范围
浩吉铁路股份 拟注册不超过10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在有效期内按需分期发行。本项目分为“标段1:银行主承销商”和“标段2:券商主承销商”,通过入围招标方式分别对银行、券商机构进行招标。
标段1拟入围银行机构不超过15名,可作为不超过10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评分排名第一的机构担任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阶段牵头主承销商,发行阶段通过询价等遴选方式确定每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标段2拟入围券商主承销商10名,可作为不超过100亿元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评分排名第一的机构担任注册阶段牵头主承销商,发行阶段通过询价等遴选方确定每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银行机构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需设施及人员。
(2)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一般主承销商”中的“银行类机构”。
(3)本项目由银行总行或者总行授权分行进行投标,若银行总行授权其分行投标,需提供授权证明,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为证券公司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需设施及人员。
(2)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一般主承销商”中的“证券公司”。
(3)2022年和2023年证监会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BBB类及以上(含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且结果为BBB类及以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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