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排管车租用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1-201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排管车租用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排管车租用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
乙方需提供排管车、拖车车头的租用以及司机、协助充装人员支持等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6台23m3氦气排管车租赁;
2)车头1台;
3)车头司机2人,配合挪车;
4)技术员2人,配合充气;
5)乙方负责将排管车运
具体范围与要求详见附件2《A2热试后租用排管车临时存放反应堆氦气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3 服务期:
乙方到场服务期限暂定为30天,具体进度要求视实际工作推进情况由甲方决定。详细要求见附件2《A2热试后租用排管车临时存放反应堆氦气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乙方在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8月10日半年时间内应及时响应甲方通知,及时安排排管车等到厂。如甲方在本时间段内未通知乙方响应,则本合同委托自动终止,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采购范围:乙方需提供排管车、拖车车头的租用以及司机、协助充装人员支持等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6台23m3氦气排管车租赁;
2)车头1台;
3)车头司机2人,配合挪车;
4)技术员2人,配合充气;
5)乙方负责将排管车运
具体范围与要求详见附件2《A2热试后租用排管车临时存放反应堆氦气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1月6日09时起至2021年1月12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 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08时50分;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