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能源销售 运营中心虚拟电厂报价监控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9-2-02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杭州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能源销售 运营中心虚拟电厂报价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销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超高清全彩LED显示大屏、集中控制台及相关设备、音箱及相关设备、报价中心超融合服务器及内外网信息防护设备、储能资源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浙江能源销售
2.2 规模: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于2021年开展了虚拟电厂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建设,应用创新的数字化技术盘活各类能源、用户资源的灵活性,实现虚拟电厂在发电集团的率先应用,为能源行业转型树立标杆,为公司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业务形态,实现向“以数据驱动的互联网+能源的平台型企业”转型。
为推动运营中心报价决策与虚拟电厂运维一体化,提供集约化、数字化、信息化的技术平台,需要进行运营中心虚拟电厂报价监控中心建设,目标实现运营中心虚拟电厂报价决策和集中运行控制一体化运营,主要包括:超高清全彩LED显示屏、集中控制台及音响设备、报价中心超融合服务器及内外网信息交互安全防护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超清大屏展示、数据采集与监视、集中报价决策、智慧化运维、储能资源视频监控等功能。项目实施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超高清全彩LED显示屏、集中控制台及音响设备、报价中心超融合服务器及内外网信息交互安全防护设备、储能资源视频监控系统等 2.6 交货地点:华能大厦二楼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2个LED显示屏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LED显示屏和控制台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9:00起至2021年9月15日17:00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