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一厂燃煤倒运服务(2年)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春热电一厂燃煤倒运服务(2年)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长春热电一厂现有1、2号煤场两个,1号封闭煤场储煤量5万吨,2号煤场西侧扩建端露天临时煤场储存能力15万吨,总储煤能力20万吨。工作范围:厂内煤炭在各煤场间的装、卸、倒运及从甲方外卸煤到厂内各煤场(或指定地点)间的装、卸、倒运,倒运煤量约50万吨/年。包括上垛、压实、苫盖等作业;实物校称和临时用车等。冬季采暖期需要根据煤量及时增减机械设备及人员,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车辆及人员数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服务期限:2021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倒运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1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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