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脱硫石膏搬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554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北部新兴能源工业与生态园林城市 —— 朔州市境内,毗邻北同蒲铁路和大运(大同—运城)高速公路,北距大同市116 km,南距太原市239 km,西南距朔州市13 km,西北距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约20 km,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一期工程于1987年开工建设,该项目是国家“七五”、“八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是山西省乃至华北地区第一座单机容量最大的火力电厂。成套引进的两台捷制500MW机组分别于1992年7月16日和1993年10月10日建成投产,所发电能输向山西电网和京津唐电网。
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区石膏库至马邑灰场干灰堆放区,运输距离为约14公里,神二脱硫石膏、脱碳站废泥和脱硫废水系统废泥等全部拉到马邑灰场并进行碾压。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神二脱硫石膏、脱碳站废泥和脱硫废水系统废泥等拉运任务,承担的运输数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核定,目前预估为20万吨。搬运由神头第二发电厂厂区石膏库至马邑灰场干灰堆放区,运输距离为约14公里。投标方车辆自行组织,车辆必须满足交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路条件,在石膏库内装车由投标方负责。具体拉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本次招标总量仅为参考量,供报价参考,单价固定不变,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包括装卸运输)、税金(9%增值税)、油费等所有有关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总服务期限12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方的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货物运输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0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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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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