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1号与4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
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00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1号与4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规模: 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现有2台1000MW机组、2台1055MW机组并配套建设了烟气脱硫设施,一期工程2×1000MW机组1、2号机分别于2006年11月、12月投产,二期工程2×1000MW机组3、4号机分别于2007年11月、12月投产,创造了国内四台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一个日历年度内投运纪录,其中1、3号机组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完成增容改造,增容后机组容量为1055MW。哈尔滨锅炉厂 由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提供技术支持,为本工程设计的锅炉是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采用П型布置、单炉膛,炉膛除了采用内螺纹管垂直上升膜式水冷壁、循环泵启动系统、一次中间再热、调温方式除煤/水比外,还采用烟气分配挡板、燃烧器摆动、喷水等方式。锅炉采用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经集团公司批复,玉环 结合机组检修对1至4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进行更换。
2.3 工期: 1号机组检修计划为2022年2月1日开工,工期70天,实际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通知为准。4号机组检修计划在2022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1号与4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项目。
2.5 招标范围:华能能源开发 玉环 1号和4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及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更换施工。改造范围主要包括1号和4号机组锅炉侧P122材质主蒸汽管道和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主体及支吊架等所有管道附件施工及报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2项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安装施工业绩或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四级过热器出口集箱和主蒸汽管道更换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人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