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熔盐储能调峰供热项目高低温熔盐储罐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014-01)
项目所在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 熔盐储能调峰供热项目高低温熔盐储罐及附属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低温熔盐储罐及附属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江苏省靖江市斜桥镇内,处江阴长江大桥下游,与张家港市、江阴市隔江相望,西距靖江市区约13公里,东北距斜桥镇3.5公里,属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运输采用公路和水运为主,其中大件采用水运,可由长江口运至电厂。
厂址场地的环境类别为Ⅱ类。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的腐蚀等级为弱。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一般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强腐蚀性。
项目规划总容量为3320MW,#1、#2机组于2015年02月投入商业运行。#1、#2机组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N660-25/600/600型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背压、四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设计额定主蒸汽压力25MPa、主蒸汽温度600℃、再热蒸汽温度600℃。
2.2 规模: 2×660MW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21年11月到2022年4月。
2.4 标段划分: 高低温熔盐储罐。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高温熔盐储罐1台,低温熔盐储罐1台,以及附属设备等,其中罐体直段高度9.0 m,有效容积600 m3。
2.6 交货地点: 江苏省靖江市
2.7 交货期: 高低温熔盐储罐交货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前,投标方设备材料发货前须书面通知招标方并征得同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A2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A2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A2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500立方米及以上大型储热型储罐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