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2022年度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03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东方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方电厂2022年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销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华能东方电厂
2.2 规模:华能东方电厂总装机容量1400MW,分二期建设完成,为国产4×350MW机组。
2.3 服务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
华能东方电厂2022年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销售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1:华能东方电厂粉煤灰销售;
标段2:华能东方电厂炉底渣销售;
标段3:华能东方电厂脱硫石膏销售;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东方电厂拟出售粉煤灰22万吨/年、脱硫石膏13.5万吨/年、炉底渣6万吨/年。
2.6 交货地点:东方电厂厂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粉煤灰、脱硫石膏、炉底渣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其他条件:
标段1粉煤灰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储灰库或租用储灰库的合同和资料以及场地租金凭证,储灰库容量不少于5000立方米。
标段2炉渣 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储存场地或租用储存场地的合同和资料以及场地租金凭证,储存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
标段3石膏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拥有储存场地或租用储存场地的合同和资料以及场地租金凭证,储存场地不少于6000平方米。
粉煤灰、脱硫石膏标段具有各8辆以上的运输车辆,炉底渣标段具有4辆以上的运输车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复印件,或长期租用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需要提供包括近三年经政府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银行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以上资质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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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