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 基于人工智能的风机叶片运行状态监测及预警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12-1-031-01 )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安庆市 怀宁县 洪铺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 基于人工智能的风机叶片运行状态监测及预警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 25台风机叶片监测和5台风机塔筒安全及基础沉降功能监测系统研究与开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方拥有2个及以上软件著作权证书。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项及以上关于风机叶片检测的科技(技术研发)项目开发及综合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