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全自动制样系统采购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127-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全自动制样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全自动制样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玉门市
2.2 规模: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直属两家二级燃煤发电企业,分别是:
1)华能甘肃西固热电
2)华能八〇三热电
2.3 建设工期:2021年11月28日-2022年2月28日
2.4 标段划分:华能甘肃能源开发 直属两家二级燃煤发电企业全自动制样系统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全自动制样系统2台套
2.6 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玉门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1.1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10个及以上该项目主要产品全自动制样系统供货业绩,具有2个在线水分测定系统与全自动制样系统联动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