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 三、四期除尘器本体检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05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西青区
1. 招标条件
本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 三、四期除尘器本体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 三、四期除尘器本体检修项目招标工作包括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 三四期5号、6号、7号、8号四台机组除尘器和末端固化系统设备检修及临时抢修期间末端固化输灰系统的积灰清理、设备消缺和除尘器的积灰清理、极板极线间距调整、设备消缺等工作。
工期:本合同按三年期限执行,若招标方每年对投标方评价为不合格将终止合同,若评价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 三、四期除尘器本体检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除尘器设备检修或改造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