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丹东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锅炉智能风粉优化系统开发与应用”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23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港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丹东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锅炉智能风粉优化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丹东电厂基于数据驱动的锅炉智能风粉优化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招标采购结果生效条件为:本项目待取得上级相关机构批复后招标采购结果生效。如未批复,不具备建设条件,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和承担该风险。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丹东发电厂在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方面一直在探寻新的有效解决方案。锅炉燃烧本身也存在较多问题,其中受热面有超温现象、炉膛出口烟温偏差一般在20℃左右,严重时达40-50℃。汽温偏差也比较明显,过热器减温水量大。因为燃烧产生的还原性气氛比较多,存在高温腐蚀的情况导致受热面有氧化皮沉积。
锅炉常见的问题从原理上来说,跟锅炉的低氮燃烧有密切关系,而且无法完全避免。要有效预防超温频繁、烟温偏差等问题,要从燃烧的调整控制,保证燃烧的均匀性及合适的风煤比来解决。需要将低氮燃烧器、制粉系统、配风及氧量的精细优化调控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锅炉低氮、高效、安全三者的协同平衡及优化。
机组缺乏磨煤机出口煤粉流速和浓度的有效测量,就无法提供有效的调整依据,也无法很好的平衡不同燃烧器之间风煤比的偏差,对锅炉热负荷均匀性的改善极为不利,影响锅炉整体燃烧效率。在分配达到均衡以后,通过锅炉运行大数据的分析和要点提取,建立锅炉运行工况的最优模式库,寻找到最合理的风煤配比组合,并指导运行人员进行模式匹配,将最优组合直接作用于机组各系统。并配合二次风、氧量的优化控制,解决超温、烟温偏差等问题,减少减温水的使用量,提升机组灵活性,大大提高机组调节速度及稳定性,增强调峰能力。
计划工期: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现场施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安装一套集全截面非接触式风粉在线测量、煤粉分配控制、燃烧器配风优化为一体的风粉检测与调整技术及系统,实现热态条件下一次风煤粉的在线精细测量和调控,彻底改变传统一次风煤粉调平的落后方式。
完成系统各关键设备的应用设计,主要包括:
煤粉在线检测系统:包括非接触阵列式环形静电传感器及中心处理硬件系统;自动调平控制系统:一套完整的煤粉调平控制软硬件系统。
完成系统应用,实现炉内均匀燃烧,消除火焰中心偏斜,优化燃烧器风煤比和配风,明显提升和改善锅炉燃烧的安全、经济、环保性能。
依托本项目取得7项发明专利及7项实用新型专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基于煤粉检测及燃烧优化项目的已投运良好业绩(分包业绩不予承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集中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出具投标人营业执照正本的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