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四大管道支吊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19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2×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洋浦天然气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四大管道支吊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
2.2 规模: 2×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28日~2022年9月8日
2.4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四大管道支吊架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蒸汽、高压旁路、再热热段、 再热冷段、中压旁路、低压主蒸汽管道支吊架 。
2.6 交货地点: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至少1项用于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的四大管道支吊架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