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庆阳煤电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16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庆阳煤电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庆阳煤电公司根据《网络安全法》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有关要求,2021年计划对所属单位华能庆阳煤电 核桃峪煤矿、庆阳新庄煤业 新庄煤矿的11个信息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和等级变更,11个信息系统是核桃峪煤矿6个定级为二级的系统、3个定级为三级的系统和新庄煤矿2个定级为三级的系统。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分付方式,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是对现有11个已备案系统进行等保测评,第二阶段是等级变更,对现11个系统网络安全级别进行准确定级,并按照等保定级工作步骤,组织专家评审,在通过主管部门核准后,完成庆阳市网安部门定级备案审核等工作。具体内容详情见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庆阳煤电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项目招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2.2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5名测评成员参与测评项目实施,应提供测评成员由公安部或中关村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等级测评师资质复印件及测评成员参与过的项目简介,其中至少包括2名中级及以上等级测评师。投标人应列出项目人力资源的组织方式、项目实施的管理方式、项目成员的角色和具体工作职责任。
3.2.3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或信息安全服务项目成功实施案例。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承担过央企或政府部门等保三级及以上的大型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