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平驿公司河道疏浚、上坝公路修建及进厂道路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01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映秀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太平驿公司河道疏浚、上坝公路修建及进厂道路防护工程项目包含:
大坝下游河道疏浚工程
厂房尾水段河道疏浚工程
右岸上坝公路修建
开关站进厂道路安全防护
开关站进厂道路明洞洞顶崩塌体清理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太平驿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境内的长江一级支流岷江干流上,电站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主要任务为发电。电站装机260MW,水库正常蓄水位1081.00m时,总库容96万m³。电站厂址距成都市97km。
本电站枢纽为Ⅲ等工程,闸坝、引水发电系统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厂房设计和校核设计洪水重现期分别为30年、200年重现期对应洪水。
电站所在河道存在淤积,河底有不同程度抬升。大坝下游泥石流堆积体侵占了部分河道行洪断面,对行洪造成较大影响。厂房河道存在一定束窄和淤积,对河道正常行洪和电站发电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恢复淤积河段的行洪断面,需对大坝下游及厂区尾水洞河段进行疏浚清理。
大坝下游G213线改线后,彻底关大桥不再属于国道范畴,政府不再负责桥梁维护工作。近年来,泥石流地质灾害频发,对桥梁形成一定破坏,目前,道路管理部门已经将桥梁鉴定为“危桥”,处于不可使用状态。彻底关大桥及左岸上坝公路,若继续作为永久上坝交通的一部分,存在维护投入大,技术难度高等问题。经论证分析新建“右岸上坝公路修建”解决上坝交通问题。
厂房附近左岸进厂公路边坡已出现崩塌、落石等现象,且近期落石体量、落石频率有所增加,危及公路、行人及电厂运行安全。因此,左岸进厂公路的落石防护措施急需完善,拟定在左岸进厂公路破碎山体路段设置防落石棚洞,以满足电站长期运行管理需要。
规模:
大坝下游河道疏浚工程
疏浚范围起于大坝下游护坦末端,下游终点位置确定为公路桥,清淤河段全长656.60m。上游起始断面设计疏浚高程为1062m,疏浚深度3m;下游终点断面设计疏浚高程为1059.37m,疏浚深度0.93m;疏浚河段纵向坡比为1.1%。涉及枢纽工程范围,浚至原设计高程。
厂房尾水段河道疏浚工程
疏浚范围:上游起始断面为索桥处,下游终点位置确定为公路桥,上下游起、止断面中心间距536.90m。
右岸上坝公路修建
在太平驿大坝下游右岸新建进场公路,长约300.615m,线路从右坝肩坝顶交通接线,沿右岸山体向下延伸,并在彻底关沟口处与现有村道相接,通过村道连接至G213线,形成“G213线~新建右岸下游公路~太平驿大坝” 的上坝交通线路方案。
道路一般纵坡6%,桩号K0+53m以后路堤基本为本工程填筑形成,局部凸出地形采用半挖半填,结合河道特性、大坝下游已建建筑现状、公路线路等进行综合布置,河道范围内设置坡式混凝土护岸作为公路护堤,填筑路堤边坡采用框格梁+植草护坡。
开关站进厂道路安全防护
在厂房主排风洞上游120m范围进厂公路,采用刚性棚洞进行安全防护。刚性棚洞为C25混凝土排架结构,净跨度5m,柱高6.75m,柱净距2.7m;排架柱底布置地系梁;临山侧设置连续式混凝土墙,墙厚30cm,墙高6.75m。排架顶布置T型预制梁,梁高80cm,梁顶预制混凝土,板厚30cm,板顶浇筑防水砂浆混凝土,厚10cm~22cm;为缓冲落石的冲击能量,排架顶敷设一层级配碎石,厚20cm。排架前、后沿布置砖砌女儿挡墙,前沿女儿墙底埋设排水管,排水管顺排架柱接入岷江。
开关站进厂道路明洞洞顶崩塌体清理
采用吊车将80型挖掘机吊至明洞顶部,将明洞洞顶堆积的崩塌体翻挖平铺在临山侧坡地与棚洞洞顶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2月,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
1、大坝下游河道疏浚工程,2022年4月10日前完工;
2、厂房尾水段河道疏浚工程,2022年4月10日前完工;
3、右岸上坝公路修建,2022年5月31日前完工;
4、开关站进厂道路安全防护,2022年4月30日前完工;
5、开关站进厂道路明洞洞顶崩塌体清理,2022年3月30日前完工;
其中右岸上坝公路修建业主可根据路基沉降情况,延迟路面结构施工进度。
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 至少1个及以上河道疏浚和1个及以上3级公路及以上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
1)应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与投标人直接用工关系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用工合同。
注:业绩应附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附可证明上述业绩的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