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上风电叶片巡检设备及系统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1-03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盐城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上风电叶片巡检设备及系统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上风电叶片巡检设备及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盐城
2.2 规模:
1)海上风机叶片巡检系统的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附件的供货;
2)海上风机风机叶片缺陷识别系统及风机叶片巡检系统;
3)以上相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工作。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清能院拟在江苏盐城大丰海上风电场开展海上巡检无人机选型及应用技术研究,为满足研发工作需要,需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2台无人机硬件设备、2台遥控器硬件、动态及静态巡检专用云台相机各1套、1套风机叶片巡检系统、1套风机叶片缺陷识别系统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江苏盐城
2.5 交货期:合同签署后六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方须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证明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至今,至少3个新能源行业无人机应用合同业绩或至少3个图像识别技术相关的应用合同业绩,并附合同扫描件。
3.2.3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