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厂址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2-0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厂址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参考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根据石岛湾核电厂址海域环境和区域环境的现状,以及当地社会经济概况,结合项目自身的技术特点和对环境的适宜性,考虑石岛湾核电厂的全厂规划容量,编制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接受专家评审并按照评审要求完成报告的相关补充修改工作。在该报告中,须充分论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必要性,提供调整的具体方案并论证方案的可行性,为将来的环境功能区划管理提出建议措施。该报告将作为上报申请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材料,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区划调整的技术依据。受托方须参加有关部门对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时的技术答辩工作,有义务提供其他引用该成果工作评审必需的技术支持工作。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技术任务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参考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根据石岛湾核电厂址海域环境和区域环境的现状,以及当地社会经济概况,结合项目自身的技术特点和对环境的适宜性,考虑石岛湾核电厂的全厂规划容量,编制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接受专家评审并按照评审要求完成报告的相关补充修改工作。在该报告中,须充分论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必要性,提供调整的具体方案并论证方案的可行性,为将来的环境功能区划管理提出建议措施。该报告将作为上报申请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材料,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区划调整的技术依据。受托方须参加有关部门对功能区划调整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时的技术答辩工作,有义务提供其他引用该成果工作评审必需的技术支持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或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