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
2022年度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2-1-008-0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 2022年度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 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海滨大道,由 投资建设。已建3台220t/h超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和2台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 2022年度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
投标人负责提供车辆以及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人员,满足运行与通勤班车、应急值班车、生产工具用车、公务用车、机动用车的需求。
承包方式:本项目承包方式分为两种:1、其中运行班车和通勤班车为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不调,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次数结算的承包形式。2、公务车辆驾驶外包有关车辆驾驶、台账管理、文明保洁、安全行车、送检送修等劳务服务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提供有一定资质和技能的驾驶员保证承包任务的完成;有关车辆维修、燃油、保险等由招标人组织项目审定和管理,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服务期:服务期1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 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