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施工生活区室内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2-10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施工生活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 施工生活区室内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石岛湾核电站施工生活区现有宿舍楼16栋,沿街双层楼2栋,核电分局、公共浴池、常规岛食堂、核岛公共食堂各1栋,水池泵房1栋,同步建设有门卫室、道路、围墙、绿化、消防、地下管网、供热供电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3882.94㎡。其中,16栋宿舍楼中1#宿舍及2#宿舍为5层结构,其余14栋宿舍为4层结构。3#、6#、7#、9#、11#、13#、14#、16#楼在每个房间设置了独立卫生间,1#、2#、4#、5#、8#、10#、12#、15#楼在每层设置公共卫生间及洗漱间。华能石岛湾核电站施工生活区改造项目共2个标段,分别为:室内修缮工程、室外水电及屋顶防水工程。
本标段采购范围:施工生活区室内修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内墙面刷乳胶漆、阳台封闭、公共用水房间地面重做,活动室、小食堂等房间调整为宿舍,楼内电气线路维护,室内给排水管道调整等。核电分局构筑物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3个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已完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及工程完工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已完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工程完工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的其他资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发布的施工生活区改造项目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