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 陕西矿业
柳巷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087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柳巷煤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 陕西矿业 柳巷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柳巷煤矿现核定产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最终取得的取水许可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平衡测试报告及取水核验报告的编制及取水许可办理前的整改工作。
报告编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及柳巷煤矿及选煤厂实际情况。服务范围包括组织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测量、勘察、收集并查阅建设项目有关水资源方面的相关资料,通过黄委会及相关政府部门报批评审。同时应负责进行取水证期间需要的所有资料收集、现场整改工作,并为柳巷煤矿申请办理240万吨/年取水许可证。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报告的编制、审查、备案、现场整改及取得取水许可证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三年。
3.2.2 项目第一责任人需具有环保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的职称,具有承担过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编制的经验,需提供能够证明项目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项目的合同影印件或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