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电厂2022-2024年度检修辅助性工作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2-13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1. 招标条件
德州电厂2022-2024年度检修辅助性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华能德州电厂现有4台300MW等级和2台7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700MW,配套建设有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催化还原氨法脱硝、湿式电除尘等超低排放设施及水处理等设施,1号机组可高背压供暖,2、3、4号机组可抽汽供暖,1—6号机组再热汽冷段及2、3、4、6号机组再热热段可抽汽供应工业汽。
主要内容包括:由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工作要求的项目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专业作业、普通作业等人员,并负责日常管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足额派出所需要的特种作业、专业作业、普通作业等人员,在招标人工作人员的带领、组织下开展工作,完成招标人安排的辅助性工作任务。本项目的报价及合同签订方式:按人分专业报价、计算年度总价,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德州电厂2022-2024年度检修辅助性工作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至少2项火力发电机组主机的新建安装,或检修维护,或主设备改造,或机电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