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2-18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框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在海南省范围内的建筑物顶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计划开发容量约为210MWp以内,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400V,接入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容量上网。项目类型主要为分布式屋顶光伏。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施工准备至本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整体质量优良,不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分项工程质量验评结果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98%。
招标范围: 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以框招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年31日止。每一个项目的计划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框架招标,每一个具体的光伏项目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本次招标结果,按“统招分签”的原则,由具体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监理项目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本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2.3 其他监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
3.2.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项2MW及以上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