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
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43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2 规模: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1、#2机组计划于2021年12月开工,#1机组于2023年11月投产,#2机组于2023年12月投产。
2.4 标段划分:UPS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1000MW一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主厂房4套100kVA UPS交流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网控继电器室2套20kVA UPS交流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详见第二卷。
2.6 交货地点:汽车运输至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施工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2022年12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5年(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电厂 5 套100kVA及以上UPS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投标人所投设备品牌应具有国家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设备品牌原生产地所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