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456 )
项目所在地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东南约2.5km处,现有6台燃煤机组,本次拟对生产区域保洁及土建维护服务、生活区物业服务、职工食堂委托运营管理等工作进行外委。
2.2机组规模:4*600MW+2*660MW
2.3服务期:服务期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
投标方至少需提供177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招标方生产区域保洁及土建维护服务、生活区物业服务、职工食堂委托运营管理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具有不少于2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物业服务类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