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2022-2024年度水泥及粉煤灰驻厂监造【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04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2022-2024年度水泥及粉煤灰驻厂监造【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电站工程概况:硬梁包水电站于四川省泸定县境内,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28个梯级电站的第14个梯级电站,上游为泸定电站,下接大岗山电站。闸址距上游泸定县城约25km,距下游石棉县城约90km,距成都市约300km,库坝区左岸有省道S217相通,在泸定甘谷地与国道318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招标范围:对硬梁包水电站水泥I标驻厂监造,对硬梁包水电站水泥Ⅱ标巡检监造;对硬梁包水电站粉煤灰I标、Ⅱ标驻厂监造。
驻厂监造工作内容包括:对水泥及粉煤灰供应商生产全过程质控体系进行评估,建立和完善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并对水泥及粉煤灰生产和出厂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独立承担水泥及粉煤灰敏感性技术指标的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出厂水泥及粉煤灰的质量满足技术要求;并负责水泥及粉煤灰的催交、催运,监督水泥及粉煤灰的生产和发运,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用水泥及粉煤灰的供应。
巡检监造工作内容:每月一次到厂对熟料和水泥生产全过程控制监造,并抽取出厂水泥至少一组,独立完成关键指标检验试验工作。
服务期限: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事过国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用水泥及粉煤灰的驻厂监造工作,并提供业绩证明。
(2) 拟实施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3年及以上国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用水泥及粉煤灰驻厂监造负责人的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