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临河热电厂
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200MW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08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临河热电厂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200MW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就本项目公开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实现国家“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能源结构的调整,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的要求:“推进煤电深度调峰技术应用,实施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现役纯凝机组调节能力超过机组额定容量的75%;配套建设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光伏有效容量系数0.7-0.8”。临河热电厂积极响应,并得到政府的支持,自建部分100MW已取得备案,竟配部分100MW正在积极准备中。计划对已投产的1、2号燃煤火电机组开展提高火电运行灵活性改造转型发展,使机组增加25%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最小技术出力达到25%额定容量。根据机组改造后增加的调峰能力,配套建设200MW光伏发电项目,从而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能源领域碳排放,为地区能耗双控“达标”做出贡献。
临河热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光伏项目拟建地点为临河区狼山镇民强村、福增村。
2.2规模:200MW(自建部分100MW+竟配部分100MW)。
2.3服务期:本工程拟定于 2022 年 5 月具备开工条件,2022年11月具备并网条件,于2022年 12 月投产发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即自建部分和竟配部分,两个部分经同一升压站送入电网同一接入点,两部分共建设一套储能系统,其中:
自建部分范围包括:100MW光伏场区、汇集线路、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设计总结等相关工作。
竟配部分范围包括:100MW光伏场区、汇集线路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设计总结等相关工作。
两个部分须提交各自范围内的各项成果,并分别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的审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至少2份单项合同容量在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