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智慧电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超融合云平台 PaaS 层中间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3-14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 智慧电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超融合云平台 PaaS 层组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2×650MW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安热工研究院 智慧电厂建设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超融合云平台 PaaS 层组件开发及集成服务,服务地点为上海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CMMI3级及以上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贰级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三级证书。
3.2.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行业云计算相关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