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曲沃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总承包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2-04-3-005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临汾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曲沃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总承包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20kV升压站土建施工、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该项目现已完成立项备案和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投资建设备案请示已履行上报程序,为加快项目进展,拟开展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预采购工作,预先确定成交供应商,待项目取得投资批复后采购结果生效,成交供应商立即进场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范围:华能曲沃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总承包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4 投标人近 5 年具有至少4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